【导读】白癜风,又称白蚀症和白斑,是一种后天、慢性皮肤疾病。其主要症状为皮肤上出现形状不规则的浅色或白色斑驳。全身各部位可发生,常见于指背、腕、前臂、颜面、颈项及生殖器周围等,白癜风不传染,患者无身体不适或机能失常。
(一)病因
1.遗传学说:白癜风可以出现在双胞胎及家族中,说明遗传在白癜风发病中有重要作用。研究认为白癜风具有不完全外显率,基因上有多个致病位点。
2.自身免疫学说:白癜风可以合并自身免疫病,如甲状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上腺机能减退、恶性贫血、风湿性关节炎、恶性黑色素瘤等。血清中还可以检出多种器官的特异性抗体,如抗甲状腺抗体、抗胃壁细胞抗体、抗肾上腺抗体、抗甲状旁腺抗体、抗平滑肌抗体、抗黑素细胞抗体等。
3.精神与神经化学学说:精神因素与白癜风的发病密切相关,大多患者在起病或皮损发展阶段有精神创伤、过度紧张、情绪低落或沮丧。白斑处神经末梢有退行性变,也支持神经化学学说。
4.黑素细胞自身破坏学说:白癜风患者体内可以产生抗体和T淋巴细胞,说明免疫反应可能导致黑素细胞被破坏。而细胞本身合成的毒性黑素前身物及某些导致皮肤脱色的化学物质对黑素细胞也可能有选择性的破坏作用。
5.微量元素缺乏学说:白癜风患者血液及皮肤中铜或铜蓝蛋白水平降低,导致酪氨酸酶活性降低,因而影响黑素的代谢。
6.其他因素:外伤、日光曝晒及一些光感性药物亦可诱发白癜风。
(二)症状表现
本病男女均可发生,从初生婴儿到年迈老人皆可发病。15—30岁为发病高峰。
一半左右的病人在20岁以前出现症状。患者由于皮肤的色素细胞减少或失去活性,褪色区域开始出现于肢端皮肤。患处一般呈左右对称分布,面积随着时间可能扩大或者不变,部分患处还可能重新着色。位于头皮部或其他体毛着生区域的患处还可能导致毛发褪色。
皮损表现为局部色素脱失斑。呈乳白色,大小不一,从1—2厘米到几十厘米不等。形状不定,一般为圆形、椭圆形,也有不整形、地图形或呈网眼状,表面光滑,无鳞片,从单个皮损到多发白斑,全身任何部位均可发生,患处毛发即可变白,对紫外线照射较正常皮肤敏感,炎夏时,稍晒即发红。
初发时多为色素减退斑,一片或几片,色素未完全消失,故可与正常皮肤分界不清,也有开始发病时为点状色素减退斑。皮损逐渐发展扩大,色素完全脱失,可互相融合,与正常皮肤分界渐渐清楚。皮损发展和静止常交替进行,部分病人有明显季节性,一般春末夏初时明显加重,冬季静止或减轻,有的病人皮损可较长时间局现于某些部位,而有些病人发展迅速,很快及全身。
大多数病人无任何自觉不适感,极少数病人初发时局部可有轻度瘙痒不适感,病情发展扩大后,不再出现症状。
(三)分类
局限型白癜风:是指白斑局限于一处,可一片或数片。患者发病部位不固定,全身任何部位都有可能发现白斑。如处在进展期白斑局限于一处,但是面积会不断扩大。此类型的发病与外伤因素密切相关,临床观察发现相当一部分皮损部位都有过不同程度的外伤,而且患病后极易发生同型反应。
散发型白癜风:多无痒感,即使有也是很轻微。脱色斑数目少,一般仅1-2片,而且大多出现在暴露部位的皮肤上。除色素脱失外,脱色斑处的皮肤与周围皮肤一样,没有痒症,脱屑或萎缩等变化。
泛发型白癜风:是一种局限的黑素脱失性皮肤病,可以发生于任何年龄,青少年发病较多,慢性经过。皮损为境界清楚的白斑,圆形、卵圆形或不整形。可发生于身体任何部位,无自觉症状,白斑超过体表总面积的50%以上,多由久病发展而来,即往往由局限型和散发型发展而来。
节段型白癜风:是一种局限的黑素脱失性皮肤病,可以发生于任何年龄,青少年发病较多,慢性经过。皮损为境界清楚的白斑,圆形、卵圆形或不整形。可发生于身体任何部位,无自觉症状,少数小片皮损可自行消退,不影响身体健康,但影响美容,给病人带来精神上的痛苦。
继发性白癜风:也叫药物性白斑,它是因药物而诱发白斑,一部分白癜风患者就是因为食用某些药物后诱发而来。虽然药物诱发的皮肤褪色多数为继发性白斑,停药后皮肤褪色斑可逐渐消退。
肢端型白癜风:多发于面部和肢端,按传统中医的脏腑定位,病位应在心与脾。因心主血脉,其华在面,脾主四肢,为气血生化之源。心脾气血的虚弱,势必影响其所主部位的经络气血失调,进而引起局部皮肤色泽的变化,形成皮肤白斑。
寻常型白癜风:是白癜风中常见的类型,和节段型白癜风相对。根据白斑的形态、部位,分布范围及治疗反应,寻常型白癜风又可分为局限性、散发性、泛发性和肢端性四种。
全身型白癜风:皮损为全身型色素脱失,白斑,呈乳白色,其内毛发可变白或正常,但皮肤无其它变化,亦无自觉症状。由于缺乏色素的保护作用,曝晒后可引起灼痛,红斑及水疱。色素脱失的程度因人而异,因部位而异,也可因脱色程度不同而显示白、灰白、近正常肤色三种色调。
(四)并发症
常并发于糖尿病、恶性贫血、斑秃、异位性皮炎、甲状腺疾病、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硬皮病、恶性肿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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